各招标人及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证交易痕迹可追溯,经研究,我中心对入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开评标相关资料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评标的电子档案资料。评审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及项目代理机构须在1个工作日内,从【评标】-【评标资料下载】处,下载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存档;从【评标】-【评标结果公示】处,下载评审过程资料并按规定存档。
二、关于开评标过程的音视频档案资料。我中心负责对开评标过程的音视频档案进行刻制,招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凭《领取开评标音视频档案授权函》在我中心领取并按规定存档。
三、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执行。
附件:《领取开评标音视频档案授权函》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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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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