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北环办沟口村历史遗留矸石堆场灭火项目
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SXHZ14108220230109HB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北环办沟口村历史遗留矸石堆场灭火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霍行审管发[2022]96号文件,招标人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霍州市财政资金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北环办沟口村历史遗留矸石堆场灭火项目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北环办沟口村历史遗留矸石堆场灭火项目
2.2 招标编号:SXHZ14108220230109HB001-01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拟对霍州市沟口村西北 500m 处历史遗留矸石堆场进行生态治理,治理面积约 32590 平方米,包括对矸石山进行注浆灭火、削坡整形、植被恢复等工程建设。
2.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925.62万元。
2.5计划工期:建设工期180天,养护期三年。
2.6 建设地点:霍州市沟口村西北 500m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北环办沟口村历史遗留矸石堆场灭火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拟配备项目班子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监督机构
本项目的监督机构为霍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桥西街38号
联系人:成先生
电 话: 137535876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靳家庄村西北路1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835702128
电子邮箱:378294792@qq.com
2023年01月0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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