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 出让公告 临自然资告字[2022]001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临汾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蒲县店上沟水泥灰岩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 称: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临汾经济开发区西大街西侧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 称: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蒲县店上沟水泥灰岩矿 地理位置:蒲县黑龙关镇古县村西南 开采矿种:水泥用灰岩 矿区面积:2.4768Km2 拐点坐标(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X(m) Y(m) 1 4022290.539 37521917.218 2 4022257.770 37522422.115 3 4022323.501 37522476.464 4 4022524.320 37522247.440 5 4022671.305 37522429.066 6 4022224.931 37522783.478 7 4022369.003 37523066.648 8 4022369.003 37524496.243 9 4021832.240 37524496.240 10 4021832.240 37523561.870 11 4022142.581 37523420.443 12 4022142.581 37523074.808 13 4021998.786 37522977.320 14 4021831.003 37523196.219 15 4021088.149 37521873.635 16 4021388.825 37521873.635 17 4021388.825 37521692.275 18 4021195.821 37521596.739 19 4020953.328 37521633.537 20 4020805.989 37521371.203 21 4021530.992 37520896.191 资源量:全区Ⅰ、Ⅱ号矿体水泥灰岩矿累计查明资源量6154万吨,全部为保有资源量。 开采标高:1327m至1125m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拟出让年限:矿山出让年限与矿山服务年限一致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矿山建设需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建设,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编制《矿山开发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建立、专户开设、基金提取、基金使用、监督管理。 挂牌起始价:5471.78万元 竞买保证金:4377.424万元 增价幅度:55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性法人。 (二)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的可申请竞买。 (三)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的可申请竞买。 (四)本采矿权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3月10日 挂牌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25日 挂牌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六、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途径和提交申请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于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3月10日持有效证件到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领取相关出让文件。 提交申请起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3月10日 提交申请方式: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等,到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时前。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竞买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一)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量风险,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二)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采矿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三)本次出让的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矿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 九、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竞买申请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须到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316号办公室现场申请,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邮寄等申请方式。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393号 联 系 人:温润 联系电话:13593500337 0357-2516966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