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尧都区段防洪能力提升(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
本汾河尧都区段防洪能力提升(一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XGRDZB-2023001)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汾河尧都区段防洪能力提升(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目标 |
1 |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9840.6621 万元 | 180日历天 | 合格 |
2 |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840.8458 万元 | 180日历天 | 合格 |
3 | 山东齐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9840.376056 万元 | 180日历天 | 合格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王芳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1142014201505067 |
2 |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王玉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鲁1372017202001148 |
3 | 山东齐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蔡光辉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鲁1372017201820829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 |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3 | 山东齐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临汾市水利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001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311117880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冠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贡院东街碧云轩小区1号楼105室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8536736630
2023年1月3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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