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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禁止行为


发布日期:2022-9-10

(一)行使任何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行政监管职能。

(二)强制指定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代理以及工程造价等中介服务。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进入平台交易。

(四)干涉市场主体选择依法建设和运行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扣押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

(六)排斥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主办单位: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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