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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霍州市李曹镇瓦殿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65亩集体机动地发包


发布日期:2024-2-1
临汾市霍州市李曹镇瓦殿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65亩集体机动地发包

项目编号:NCN12024TD10117
挂牌起始日期2024-02-01挂牌结束日期2024-02-19
交易品类土地资源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霍州市李曹镇瓦殿梁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临汾市霍州市李曹镇瓦殿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65亩集体机动地发包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10
转让底价9750元/年转让底价是否含税含税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流转期限(年)3
流转起始日期20240101
流转截止日期20261231
是否为二次流转
原转让方是否同意是否有其他权利人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二、标的信息基本情况
土地经营权土地证号
流转年限3
流转面积65流转面积单位
坐落位置霍州市李曹镇瓦殿梁村东至林场林地
西至瓦殿梁村林地南至杨家庄村界
北至林场林地配套设施及周边环境
地上附着物不规则地块描述
土地性质(所有权归属)霍州市李曹镇瓦殿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霍州市李曹镇瓦殿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转让方类型法人
注册地霍州市李曹镇瓦殿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人代表李黑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N2141082MF4356658F
注册资本(万元)58.29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保证金至山西农村产权流转中心,并在规定时间进行报价。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分平台、服务站点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相关成交合同。并按照成交合同约定,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流转交易价款支付至流转中心指定账户。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出让方按标的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本次标的流转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标的受让方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出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4)优先权人应在公告期内提出报名申请并联系项目经理、分平台或服务站点提供优先权证明材料,未在公告期内提出报名或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5)同意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出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标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6)同意出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
(7)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或其他标的资产,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以及对标的资产造成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承租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合同期间,该流转标的如有国家相关补贴,则补贴归受让方所有。
6、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平台概不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8、山西农村产权流转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0.2
交纳时间挂牌结束日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农村产权流转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费的;未按照与出让方协商确定的时间节点支付上述费用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流转交易相关规定、细则中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是否按约定收取佣金
其他披露内容只允许临汾市霍州市李曹镇瓦殿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进行承包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楠
联系电话:03515651831
信息披露网址https://sxnccqold.sxcqjy.cn/nccq/detail/31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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