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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入场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2-6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入场项目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根据《山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93号)的要求,我中心进行了电子交易平台的系统建设,并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对入场交易的项目全部试运行电子化交易。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稳定、安全,符合各方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现就入场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何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指定现场进行投标,不得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文件。

二、对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各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在招标文件中必须依法载明投标保障金各种缴纳方式,供投标人选择。

三、鼓励招标人停收或者减免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入场项目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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