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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公共资源工作


发布日期:2020-3-11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公共资源工作的通告

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经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同意,并报请市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3日起,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动对“确需实施的交易项目”和“必须采购的项目”的有序实施。各招标、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二、严格人员数量管控

1、错峰安排项目。办理新项目入场和发布公告,原则上每天只安排一个项目或者上午、下午各一个。

2、人员数量管控。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招标人(不含甲方评委)、行业监管部门、投标人原则上各限1名,社会代理机构不超过2名,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3、涉及答疑事项的项目,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在大厅进行。

三、严格开评标疫情防控

1、开标原则上在拍卖大厅进行,各方参加人员要自觉保持间隔距离,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承担现场防控管理的主体责任。

2、评标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专家全部佩戴统一配备的一次性手套,相互间隔距离一米以上,评标过程中共同认定部分通过音视频沟通实现。

3、评标现场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项目单位代表)在进入评标区域时,应将个人手机存入电子存储柜,由工作人员进行柜外消毒。

4、专家如需用餐,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专人联系(联系人:张效凡)专人负责代理向本交易大厅食堂统一订餐,禁止订购外部餐饮。专家在用餐室用餐,自觉保持间隔距离。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现场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及时报告中心值守领导。

6、评审人员应合理安排评审时间,提高评审效率,疫情防控期间不提供隔夜评标服务。

四、严格监督检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每天派专人小组对交易场所防控措施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投标人在大厅候标期间,自觉保持间隔距离。对出入过武汉、接触过武汉返乡人员、居住小区有确诊病例以及本人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人员,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做好居家隔离,在解除隔离前切勿前往交易中心。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11日





主办单位: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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