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确保投标保证金的清退工作,经研究决定,我中心再次郑重提醒:2017年12月31日以前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尚未清退的,请迅速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票据,并加盖公章,前来我中心办理清退手续。清退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专此公告。
联系人:贾玉娟
联系电话:0357-2105008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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