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公告
各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交易主体,各行政监督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现将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有关主体进入交易场所,现场工作人员需核验相关手续,经电子检测、人脸验证后,方可进入。
招标人(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监督部门代表须携带本单位授权函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评标专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出示“抽取短信通知”。
二、评标专家、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电子CA。
三、评标专家须从市政务大厅一层专家专用通道(东北角电梯)进入三层评审区域。
四、各有关主体进入交易场所时须将通讯工具(请关闭电源或调整为静音状态)等物品存放到自助储物柜中,严禁携带其他与评标无关的电子设备进入。
五、评标评审专家、招标人(采购人)代表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后,禁止再次进入。
六、各有关主体要严格遵守交易场所的工作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9月5日